关于《POS机等受理终端的管控》公告
近日,央行发布了《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其中第三条第(十三)项规定: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(包括MPOS)、刷卡器等受理终端”,为配合此项行政管理要求,降低用户信息泄露、资金被盗等风险,供应商网将对POS机等商品进行管控,具体如下:
1、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,商家禁止发布POS机等受理终端类商品;
2、若商家发布上述管控类信息,需在7个工作日内(2016.10.13至2016.10.21日)前按要求删除相关产品信息,逾期未自行清理的,供应商网将视情况删除信息或下线商铺;
请商家自觉遵守规则,及时处理违禁信息。